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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的通知

时间:2021-09-23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团队,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类型

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分为创业基础理论教育教师、创新基础理论教育教师两类。

二、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辅导员或者管理岗位工作表现突出,有创新创业教学经验者优先。

2.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服从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安排。

3.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各二级学院和其他部门中层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5年上工作经验。

4.拥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类型条件

1. 创业教育教师 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创业培训(SYB)讲师证书、KAB 讲师证书、网络创业讲师等相关创业培训证书优先;具备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指导学生完成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其他大学生创新活动的经历。

2. 创新教育教师 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工学、理学和管理学等创新理论相关专业学科背景;获得TRIZ理论等创新理论证书优先;获发明专利授权或科技奖励,发表专业领域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等;指导学生完成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其他大学生创新活动的经历。

三、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遴选

1.教师管理: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库,对导师进行年度考核,实施动态管理。

2.有关要求: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以二级学院及所在部门为单位申报,请申报教师填写《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个人申请表》(附件1),学院进行信息审核后,汇总填写《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928日(周二)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发送邮箱519315992@qq.com)材料到创新创业学院。

联 系 人: 马国忠 咨询电话:13485343198

办公地址:(原建院)6号楼609室 创新创业学院

附表1 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个人申请表

附表2 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申请汇总表